典故: 清·章学诚《文史通义·申郑》末学肤受,本无定事物的优劣。而抑扬其间,妄相拟议,遂与比类纂辑之业同年而语,而衡短论长,岑楼寸木且有不敌之势也,岂不诬哉?”
例子:无
解释:比较、评定事物的优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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